黑龙江行政复议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崔东凯张冲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厅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让行政复议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净化器”。通过行政复议纠错,倒逼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使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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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崔东凯 张冲
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厅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让行政复议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净化器”。通过行政复议纠错,倒逼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使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执法环境进一步改善,复议案件纠错率开始下降及时为守法企事业止损,助力改善营商环境。
坚持联席制度协调畅通
2001年以前,黑龙江省行政机关内部对权力制约监督不够,导致全省行政机关在各级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败诉率最高时接近50%。为了扭转不利局面,此后原省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处负责人与省高院行政审判庭沟通联系,经过10余年的实践探索,人民法院与行政复议机关的沟通联系越来越频繁。
2018年年底,原政府法制办与司法行政机关重组后,省高院和省司法厅主要领导共同意识到联席会的内容和形式应随着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的调整和进一步扩展完善,于2019年9月成功召开了第一次“院厅”联席会议。会议由原来的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的个案研讨,扩展为全面依法治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仲裁机构与法院工作衔接、公共法律服务与法院诉讼服务对接、诉前调解的司法确认等8项内容,联席会议制度在原来的基础上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行政复议最突出的职能就是通过案件审理,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据了解,2013年至2018年,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案件中通过调解方式的结案率平均保持在25%左右,2016年最高达到33%。
“行政复议,作为行政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制度,具有其他纠纷解决机制不可替代的功能与作用。”黑龙江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处长尹博文举例说,全国推进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黑龙江省结合涉煤矿山关闭引发的行政案件特点,复议部门与省高院共同对煤矿整治方案、应对措施进行研究论证,及时为省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支撑。
据统计,黑龙江省淘汰关闭煤矿245处,退出落后产能1483万吨,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信访事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出庭应诉纳入考核范畴
自2012年以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两级政府法制办作为全国行政复议改革试点,积极创新开展行政复议案件相对集中受理和复议委员会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根据黑龙江省高院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2015年,全省一审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分别为0.58%和7.04%。
尹博文说:“在当时,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要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效果并不是很理想。”
2016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在《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首次将各级行政机关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纳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畴。并在当年制定的百分制《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明细表》中明确规定:凡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工作制度的,本级政府每项扣0.2分,所属部门每项扣0.1分……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案件以及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应诉的,本级政府每件扣1分,所属部门每件扣0.2分。
2017年,出台了《黑龙江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有效解决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低、“出庭不出声”“出庭不出力”等问题。2018年和2019年连续两年,全省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连续三年位列全国第1名。
尹博文说,2019年9月底,黑龙江省司法厅与省高院召开了第一次厅院联席会议。会议围绕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衔接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8个议题展开讨论和协商,并形成会议纪要,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措施的落实。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作用是能够让‘一把手’及时了解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弊端与执法瑕疵,有利于领导透彻掌握基层工作质量和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尹博文说。
晴雨表助推器作用显现
2015年开始,黑龙江全省13个地级市政府和126个县区级政府,经省政府批准,全部实现了行政复议案件相对集中审理。
黑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滕凤洲说,全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的“净化器”作用,及时为守法企事业止损,为营商环境把脉。在案件受理时,首先将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作为申请人的案件单独汇总、重点关注。在案件审理时,打破常规,一律通过听证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严格审查。
据统计,黑龙江省行政复议案件平均纠错率从2011年的7.6%逐年升至2017年度的25.8%;省政府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从2011年度的17.7%升至2017年度的62.5%。行政复议作为依法行政的“晴雨表”、法治政府建设的“助推器”的功能和作用逐渐显现。
据介绍,黑龙江省司法厅重组后共筹措200余万元资金,高标准建设了厅本级的行政复议大厅,市、县级行政复议硬件设施的规范化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同时对全省复议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四轮业务培训和考试,为2923名通过考试的行政复议人员核发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人员资格证》,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办案。
黑龙江省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处长张春晖告诉记者,近3年以来全省梳理出涉及旅游、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城乡规划四个领域共37起与营商环境相关联的典型行政复议案件。而且,复议机关办案建议纳入营商环境条例。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赵金成说,全省司法机关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依法、稳妥办理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为达成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发挥应有作用。